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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前中国体操冠军赴美获刑,聊聊中美青训体系的本质差异

2025-07-22 07:32:02 资讯

    66岁的前中国体操世界冠军退役后去美国创办体操俱乐部,结果被指控五项罪名,还被判处缓刑。这位主人公叫做李月久,1957年出生于辽宁营口,曾在1981年莫斯科世锦赛上获得男子自由体操冠军,也是中国首位男子体操世界冠军。1984年李月久选择退役去加拿大学习英语的时候,还顺便当起了加拿大国家队的教练。两年后李月久与妻子吴佳妮移居美国,创办了一家体操俱乐部,多次帮助美国队获得好成绩。他们的女儿李安娜大学时期就多次获得全美冠军,2012年作为美国替补选手参加了伦敦奥运会,三人一起经营体操俱乐部。

    

    可2019年有人举报李月久的俱乐部多年来一直对运动员执行精神和身体虐待。美国安全运动中心进行了为期六年的调查,最终指控了他们五项罪名,语言羞辱与精神压迫、不当体罚、强迫带伤训练身体、限制基本生理需求。女儿李安娜在被罚九个月内暂停参加任何体操活动,妻子吴佳妮则是暂停一年。至于李月久本人没有被罚暂停参与体操活动,因为他很可能面临缓刑,整件事听上去挺抽象的,毕竟那五项罪名如果放到国内任何一家体校,都算是比较常见的现象了。既然选择投身体育,就要对自己有严格要求。如果运动员的年龄比较小,没有自制力的话,教练肯定得管。本就是挺正常的训练步骤,咋还犯罪了呢?

    

    从李月久的事件中,也能看出中美在体育训练中的差异。拿大家比较熟悉的中国女排举例,很多纪录片或者电影都展示过80年代女排姑娘们的训练强度。在福建漳州的一个竹棚馆内,他们不知道打坏了多少个排球,摸穿了多少套护具,这才有了后来的王者之师。体操也一样,由于体操运动员的平均年龄较小,很多人参加专业训练的时候,还只是五六岁的孩子,被教练体罚骂哭也是常有的事儿。但如果教练不严格要求他们,以后又怎么能出成绩呢?

    

    中美两国的体育系统也有很大区别,中国的体育教练们一般是会先筛选好苗子,找到那些身体天赋异于常人的孩子,再进行专项培养。比如跳水运动员全红婵,排球运动员朱婷,都是这样被教练发现选拔到专业体校后,再进行系统培训。有天赋的人训练起来肯定上限更高,但坏处是运动员基数太少,教练手中本就没有几个好苗子,更加会严格要求。

    

    美国则是从小学开始就有各种各样的联赛,孩子们先不看天赋,只是凭兴趣参加比赛。高中毕业后,更有实力的运动员会凭借体育特长获得奖学金。进入大学体育联盟后,基本上就和职业联赛差不多了。我们是先筛选,然后再着重培养,美国则是先培养到了一定年龄后再筛选。两种方式各有利弊,不能说哪种更好或者更坏,只能说是更符合自身国情。或许李月久正是把这种中国体育的传统训练思维带到美国,再引发了后续种种麻烦。不知道各位观众朋友们怎么看,在培养运动员的时候,是应该更严格一点,还是更自由一点呢?